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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早餐特別打開視就為了看晨間新聞,想知道「八里命案」的判決
當聽到三個嫌疑犯再度裁定交保時
當下真的給它那麼"生氣"!
之後想想:為何要"生氣"呢?
為死者、死者家人抱不平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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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看了網路新聞,似乎也比較釋懷,但總希望殺人者早日認罪
原來判案還是需要公平、公正
以下是記者廖文宏的分析報導
檢察官和法官的養成背景不同,應該說是剛好相反,檢察官的立場一開始就認定你有罪,而法官的立場從一開始就認定你是清白的,法官的立場是三嫌無罪,要法官裁定收押,檢察官就必須拿出證據證明被告涉案,是檢察官必須證明被告有罪,而不是由被告拿出證據證明自己無罪,儘管被告提出的不在場證明有助於釐清案情,但是有無涉案的定罪依據,還是必須靠檢警提出的直接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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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自己:難道不相信佛法嗎?難道不相信因果嗎?
人為了求生存、生活,就得面對競争
競爭並不是不好,卻有人為了競争而不擇手段,互相厮殺、争奪
而且還死不認罪,不相信自己有错,認為都是人别人逼他如此
犯錯不可怕,可怕的是面對錯誤的態度死不認錯
這樣比犯錯更可怕,因為沒有人不會犯錯,可貴的是「知錯能改」
惡行可以掩蓋一時,卻不可能掩蓋一世
就把一切交給佛菩薩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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